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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申报2020-2021学年第二学期通识教育选修课的通知
发布日期:2021-03-05 发布者:赵彦峻 浏览量:237

各位教师:

现将2020-2021学年第二学期通识教育选修课申报工作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 申报方法

教师从教务处网站点击教学综合信息服务平台进行申报,确认上课头次。

二、申报时间

202135日至312

三、申报要求

每位教师限报四个教学头次

四、申报注意事项

1.起止周:本学期通识教育选修课周学时为周4学时,教师根据课程总学时自行设定起止周,注意上课起始周须从第5周开始。

2.授课周数和周学时的乘积务必等于课程库里该申报课程的总学时。

3.容量:每头次容量为80--200。选课时教务处可根据选课情况进行调整。

4.教学场地要求:请选择一种类型,如不选择排课时将视情况安排场地。

5.上课时间一般安排在晚上或周末。若教师对上课时间有特殊要求,请在选课备注中填写。

五、其他

1.为优化通识教育选修课课程资源,根据课程建设、以往员工选课情况,及任课教师的学科专业领域,教务处将组织专家审核教师申报情况,确定本学期拟开设的通识教育选修课。

2.教师可在选课结束(第4周周日)后,查看开课情况。

3.具体操作请参见附件。


 附件:教师申请通识选修课--操作说明.doc